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根据学校年度科研工作的总体部署,我校暂定于2024年4月中旬组织召开科研项目结题评审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范围
1. 截至目前立项未结题的省(厅)级科研项目。
2. 截至目前立项未结题的校级科研项目。
二、提交材料及时间要求
1. 省(厅)级项目结题提交材料包括:
①《XX项目结题书》一式6份,按照各省级项目结题要求装订,若无要求则按项目申请书(申报原件或复印件)、立项文件、相应省级项目结题申请书(或鉴定表)、成果材料(含工作报告、研究报告、论文、专著、教材、软件、专利、说明书、实验数据、工艺与技术规范、样品照片、调查表等)顺序进行装订。
②项目结题申请书(或鉴定表)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③专家评审意见(自评)。
④结题评审汇报PPT。
2. 校级项目结题提交材料包括:
①《校级项目结题书》一式4份。《校级项目结题书》含项目申请书(申报原件或复印件)、《校级课题结题申请书》(附件1)、成果材料(含工作报告、研究报告、论文、专著、教材、软件、专利、说明书、实验数据、工艺与技术规范、样品照片、调查表等)四类材料并按此顺序进行装订。
②项目结题申请书(或鉴定表)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③专家评审意见(自评)。
④结题评审汇报PPT。
3. 所有项目评审材料电子版请于3月31日17:00前发送至科研处张夏红OA邮箱,纸质版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4. 《校级项目结题申请书》见附件1,其他校外课题结题申请书或鉴定表等可在科研管理平台“科技创新智库服务平台”上下载,具体查找路径为“数字校园——科研管理系统——我的空间——新闻公告”。
5. 通过结题评审的项目组需按项目管理要求在科研管理平台“科技创新智库服务平台”办理结项,并上传资料。经系统审核合格后发放结题证书。
其他不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张夏红
电话:87564946
附件:1. 校级课题结题申请书
2. 专家评审意见(模版)
科研处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