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处
当前位置: 首页>>质量管理>>数据采集>>正文
关于人才培养部分数据实时采集的通知
2024-10-22 09:33   审核人:   (访问:)

各二级学院(部)、开课部门,教务处:

为避免2025年数据集中采集时回忆式填报出现错填和漏填现象,现拟于10月份启动对已经生成的数据进行实时采集。具体如下:

1.班级信息

班级信息包含专业方向信息,是课程设置填报的基础,各二级学院要根据人才培养和课程设置的实际,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认真填报班级信息、规范班级名称。

(1)2022、2023级

今年数据集中采集时已经规范了班级信息,但是随着新学期的开始,少数班级的“培养方式”和“具体形式”可能发生调整变化,若有变化,请在“1.班级信息(待完善)”的第1个页面进行修改,班名等其它规范信息不得修改。

(2)2024级

2024年级各班级的“培养方式”和“具体形式”需要补充填报“1.班级信息(待完善)的第2个页面”,课程设置用的“学生类型”暂不填报(待专业方向确定后,由质量管理处通过计算统一匹配),班名等其它规范信息不得修改。

(3)“具体形式”的合作企业问题

“具体形式”的企业必须名称规范正确且是存续企业,若该企业为新的企业不在“4.1.1 企业数据”表时,需在教育部云平台“4.1.1 企业数据”表中新增填报企业完整信息。

(4)特别强调事项

该项工作填报“1.班级信息(待完善)”表,各二级学院完成该表填报后,纸质版需经教学副院长和院长同时签字确认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报质量管理处备案。

2.课程设置

(1)按照“2.高职课程设置表(24-25-1学期)”的格式,按单个班级采集“2024-2025-1学期”课程设置情况(素质教育为非课内教学安排的课程,不予采集)。

(2)教务系统中“顶岗实习”等课程名称错误的,课程名称后带括号的,专业名称不规范等在采集时均需予以纠正;毕业环节课程应该是先开展“适应性综合实训”,再开展“岗位实习1”,教务系统中遗漏“适应性综合实训”的应补充采集;毕业环节的“适应性综合实训”“岗位实习1” 等课程,不同专业的、相同专业但实习内容和实习要求不同的毕业课程,均应编制不同课程代码进行区分;非毕业环节课程中,“课程名称/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原则上其对应的“课程类型/课程属性/公共基础课/专业(技能)课/课程性质/课程总学时(个)…”等课程信息应完全一致,若“课程类型”“专业(技能)课”“课程性质”选项不同、“课程总学时”相差较大(≥10学时),均应编制不同的课程代码予以区分。

(3)“校企合作开发课程”的合作企业问题

“校企合作开发课程”的企业必须名称规范正确且是存续企业,若该企业为新的企业不在“4.1.1 企业数据”表时,需在教育部云平台“4.1.1 企业数据”表中新增填报企业完整信息。

该项工作由开课单位填报“2.高职课程设置表(24-25-1学期)”表。

3. 授课表

(1)“2.高职课程设置表(24-25-1学期)”表完成后,按照“3.高职授课表(24-25-1学期)”的格式,采集“2024-2025-1学期”授课情况。

(2)按单个班级采集授课情况

今年“211授课表”采集中合班授课填报大量出现以下错误:①出现“顿号、全角逗号、分号、空格键”等各种格式错误;②多个班合班授课出现“本场所教学课时数=班级数x计划课时数x授课教师数”的理解性错误;③同一门课程采集了单班授课,然后又采集2个、3个、4个班合班授课,大量重复、错误填报现象。

为避免合班授课出现大量各种稀奇古怪的填报错误,便于按班级检查课程是否开启开足,是否出现错填漏填,课时是否与“课程设置表”一致等,从本次数据采集开始,以后“211授课表”一律按单个班级采集授课情况

(3)授课地点

“授课地点”的门牌号原则上按照教务系统排课“教学地点”门牌号填报(“授课地点”的“场所名称/所在楼宇名称/所在校区”按第3个页面“118教学场所信息表”对应填报),一个班级的同一门课程在多个教室完成的,可分教室填多行授课或选择一个教室授课。

(4)“本场所教学课时数”与“教师教学工作量(学时)”

“本场所教学课时数”是指某教学地点的教学安排课时数,一门课程有多个教师或多个教室授课的,其“本场所教学课时数”之和=“课程设置表”该课程的计划学时数,“本场所教学课时数”为整数。

“教师教学工作量(学时)”是给教师的计算工作量、可以为小数,原则上与“本场所教学课时数”相当。

该项工作由开课单位填报“3.高职授课表(24-25-1学期)”表。

4.时间要求

本次实时数据采集工作总体上于11月底前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1

班级信息

10月30日17:00前

2

课程设置

11月15日17:00前

3

授课表

11月30日17:00前

5.提交要求

本次实时数据采集工作牵头部门是教务处,请各二级学院(部)、开课部门于完成时间前发送给教务处梁鑫(QQ627846324),请教务处审核后于完成时间提交给质量管理处李兰兰。



附件(点击下载):
    1.
班级信息(待完善).xlsx
    2.
高职课程设置表(24-25-1学期).xlsx
    3.
高职授课表(24-25-1学期).xlsx
    4.
全校课程安排表导出 (24-25-1教务,供参考).xlsx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