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学生管理信息>>正文
 
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
2024-10-16 14:33   学生工作处 审核人:   (点击: )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湖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教发〔2023〕58号)的文件精神,为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做好我校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初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助项目名称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二、资助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人均每年3300元,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调整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提高到6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调高到3700元。待上级相关部门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后,学校会及时做好后续评审工作,确保资金按时发放。

国家助学金分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发放,每学期发放受助资金一半金额。

三、申请对象及申请条件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我校22、23级在籍的普通全日制高职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报国家奖学金者不得同时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

基本申请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成绩排名位于本班级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前30%(含30%);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国家助学金

我校22、23、24级在籍的普通全日制高职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基本申请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名额分配

根据省资助中心通知,2024年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513名;国家助学金名额为2904名。具体名额分配见下表。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院

22、23级

学生人数

占比

励志指标

公路与轨道学院

1940

18.20%

93

汽车与航空学院

2672

25.06%

129

999策略白菜手机论坛全讯导航信息学院

1727

16.20%

83

物流与999策略白菜手机论坛全讯导航管理学院

1639

15.37%

79

航海学院

1362

12.78%

66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1321

12.39%

64

合计

10661

100%

513

(二)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院

学生总数

全国重点保障人群数据库人数

一等

二等

三等

合计

公路与轨道学院

2990

321

123

246

123

492

汽车与航空学院

4091

526

183

368

183

734

999策略白菜手机论坛全讯导航信息学院

2666

423

134

268

134

536

物流与999策略白菜手机论坛全讯导航管理学院

2533

390

125

250

125

500

航海学院

2087

237

88

177

88

353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1814

181

72

145

72

289

合计

16181

2078

725

1454

725

2904

国家助学金在评审时,原则上优先资助建档立卡等十二类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2024年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学生,对于未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十二类学生,各学院要逐一进行说明。各学院要确保困难生认定等级与获得的助学金等级一致,认定为特殊困难的学生原则上给于二等以上(含二等)的助学金,不得出现认定为特殊困难却只评选为三等助学金的情况。

如发现下达奖助学金指标多于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人数,在上报名单时单独说明结余指标情况,不得出现为完成评审任务而将奖助学金指标评给不符合条件的学生。

五、评审程序

按照《999策略白菜手机论坛全讯导航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鄂交职院〔2024〕87号)、《999策略白菜手机论坛全讯导航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鄂交职院〔2024〕88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评审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及学生申请时间

10月10日——10月17日

(二)班级及学院初审公示时间

10月18日——10月25日

(三)学校初审及公示时间

10月28日——11月8日

(四)学校终审并推荐时间

11月12日-11月16日

七、按时报送材料

请各学院于10月25前报送以下材料:

1.《湖北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1)电子版及加盖学院院章纸质版1份。

2.《湖北省高校国家助学金名单备案表》(附件2)电子版及加盖学院院章纸质版1份。

3.十二类学生未获得国家助学金情况表(待全国保障人群数据库下发后报送)

附件:

1.湖北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2.湖北省高校国家助学金名单备案表

3.湖北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湖北省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5. 十二类学生未获得国家助学金情况表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0月16日

关闭窗口